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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园艺学会球宿根花卉分会
奖励条例
为了深化科研,提升产业,促进我国球宿根花卉的科研、产业和学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奖励条例。
第一条中国园艺学会球宿根花卉分会的奖励包括终身成就奖、杰出贡献奖和优秀论文(报告)奖共三类。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中国球宿根花卉终身成就奖:
一、年龄60周岁以上;
二、曾任中国园艺学会球宿根花卉分会会长,为学会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从事球宿根花卉研究和生产30年以上,并做出重大贡献。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中国球宿根花卉杰出贡献奖:
一、承办中国球宿根花卉年会、论坛或相关全国性会议;
二、发表或出版高水平的球宿根花卉论文多篇或专著;
三、在球宿根花卉产业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中国球宿根花卉优秀论文(报告)奖:
一、提交会议论文,被收入论文(摘要)集;
二、应邀做大会报告。
第五条 终身成就奖视候选人条件成熟时颁发,杰出贡献奖每届理事会(每四年)颁发一次,优秀论文奖在中国球宿根花卉年会上颁发。
第六条终身成就奖和杰出贡献奖由各位常务理事提名或评选,优秀论文(报告)奖由常务理事或参会代表投票评选,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终身成就奖和杰出贡献奖的奖金由分会筹集,可冠名“□□杯”;优秀论文奖的奖金由年会承办单位承担。
第八条本奖励条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园艺学会球宿根花卉分会常务理事会。
中国园艺学会球宿根花卉分会
2015年4月8日修改